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7-11
为保护森林资源,从2016年开始,全市范围内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53.17万亩),天然林(29.91万亩),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和平地200米以内的森林(49.6万亩)。涉及全市13个镇(办事处)、4个国有林场内实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动。
根据"十三五"编限,结合各镇(办事处)、国有林场的年限额采伐申请及各单位的可伐资源情况,完成了2017年国有、集体采伐限额计划的落实。强化采伐源头管理。一是全市范围严格限制择伐;二是上年度采伐迹地未完成更新的单位,不允许采伐;三是禁伐范围内严禁商业性采伐;四是严格执行限额,把住采伐作业设计和审批关。不符合采伐技术标准的一律不安排办理外业作业设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最大限度地从技术角度和审批角度限制林木资源的不合理消耗。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大林农和经营者自主申报,分解2017年度林木采伐限额43978立方米,其中集体(个人)35185立方米,国有9363立方米。目前已办理采伐证86份,完成采伐面积64.72公顷,蓄积6810.84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