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4-24
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
野生动物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社会的必需资源,它具有科学价值、药用价值、经济价值、游乐观赏价值、文化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由于环境的恶化,人类的乱捕滥猎,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正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从自然法则上讲,野生动物的存在是极为必要的.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营造绿色文明,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先进文化前进的迫切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千秋大业。
野保法律法规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2、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3、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4、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5、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6、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7、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相关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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