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3-10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制订和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组织会议、机关文稿、行政后勤、档案、信访、督查、保卫、保密、建议、提案及林业宣传工作。
(2)计财股:
组织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上报;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好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市林业统计;指导林业基金站工作。
(3)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对林业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进行宏观管理;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林业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制度改革;协助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政治思想工作和党务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林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聘任工作。
(4)林政股(加挂林业行政稽查队牌子):
负责监督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分析和统计;管理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并承办对依法应由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有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的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对乡镇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竹木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年检年审工作;指导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负责林政处罚案件,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指导、管理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使用;负责管理本市湿地和陆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
(5)营林股(加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市植物造林工作,负责植树计划、质量植树计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负责指导个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林木花卉的培育;归口管理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间伐和乡镇林场建设等造林经营;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洞庭湖综合治理、农村能源发展、山地综合开发工作;归口管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林业项目办公室;组织制订全市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科研,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成果鉴定与推广;指导协调林业技术监督、新技术开发、林业专利申报工作;审核林业科学研究所、技术推广站的调整、新建、扩建方案;指导林业科技推广站、林科所的工作,主持林学会的工作。
负责制订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指导绿化资金的分配、使用工作。
(6)森保股:
负责全市森林植物、野生动物、珍惜物种保护管理;制订陆生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的地方措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协定赋予的有关职责;指导、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和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负责管理本市湿地和陆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负责森林病虫、鼠害的测报、预报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林产品检疫。
纪检监察室、工会:按章程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总编制中解决。